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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自荐拟任协会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信息来源:协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4507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个人会员:
    按照《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要求,协会拟定2016年上半年召开“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为了做好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各项筹备工作,充分体现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参加、支持协会工作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大家”为会员单位、政府、行业服务的愿望;充分体现“大家”参政、议政的精神。经研究在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会员中开展自荐拟任即将召开的协会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荐拟任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一)自荐候选人资格要求:
    1. 协会单位会员;
    2. 个人会员;
    3. 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
    (二)自荐侯选人条件要求:
    1. 有承担理事、常务理事工作的能力和致力于协会组织领导工作的积极愿望;
    2. 有较强的组织、参政和议政的能力;
    3. 有为协会、会员单位、行业发展贡献力量的愿望与能力
    4. 在锅炉水处理行业某领域、本地区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5. 自愿缴纳会费。理事2000元/年,常务理事5000元/年。
    (三)时间要求。
    请会员单位、有关单位、个人会员在12月15日之前按通知要求,将“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拟任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自荐表”(见附件)邮寄或扫描发送至秘书处。
    二、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D座五层
    邮编:100013
    联系人:刘海波
    电话:010-59068838   
    邮箱:liuhaibo1124@126.com
 
    附件: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拟任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自荐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拟任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