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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期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次数:75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燃烧器进行检查或委托有技术能力的单位检查。为保障燃烧器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我协会联合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计划于2023年6月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第四期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人员;

2.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技术人员和调试人员;

3.锅炉使用单位的运行管理和技术人员;

4.燃烧器制造、维护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5.其他即将从事燃烧器定期检查工作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有工科类专业教育背景,具有电工学方面基础知识。

三、培训内容

热工基础知识、燃烧器基础知识、燃烧器配件、燃烧器安全性能及燃烧器检查实际操作等。

四、授课团队

燃烧器行业资深专家、培训教材主要编写人等。

五、证书颁发

通过燃烧器检查人员考试(实操+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协会颁发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证书。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6月12日

培训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16日(含考试时间)

培训地点:长春华美达大酒店

酒店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158号

七、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会员单位(已交纳2023年会费)2500元/人,其他单位2800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考核费等)。

(二)账户信息

户  名: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0696377

行  号:301100000074

注:

1.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培训费汇入协会账号,汇款请注明“燃烧器检查”,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回单”;

2.培训费发票均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3.发票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与汇款单位(姓名)应一致(个人汇款,如无单位说明,发票一律开具个人);

4.重新换开发票手续繁琐周期较长,请准确填写开票信息。

(三)食宿费用现场缴纳,费用自理,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

住宿标准:350元/人·天(标间双住)

          500元/人·天(单间单住)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

2.本期培训班接受报名人数60人,报满为止,已在协会网站预报名的学员不需要再次报名

3.报名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1)登录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inaboiler.org.cn/),点击“会议、培训报名入口”,选择“第四期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班报名”,报满即止。

(2)登录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会议培训”的“一键报名”,选择“第四期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班报名”,报满即止。

(二)联系方式

微信图片_20180511162219联 系 人:张博通

联系方式:010-59068882/18813121893

邮    箱:guolupx@126.com

网    址:www.chinaboiler.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5层

邮    编:100029

 

附件:

1.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班课程安排

2.酒店交通路线

 

 

 

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2023年5月25日



【37】附件1.doc

【37】附件2.doc

【37】关于举办第四期燃烧器检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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