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4〕115号),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传热介质分会负责制定起草能源标准《锅炉水处理剂技术条件》(项目编号:能源20240454)。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标准起草组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先考量专业特长和职业素养,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遴选范围
开展锅炉水处理药剂相关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锅炉水处理药剂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专家学者、优秀教师、技术人员等均可申请。
三、遴选条件
被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锅炉水(介)质处理相关行业10年以上、参与过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近5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相关的论文或出版相关论著,或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和撰写报告工作;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齿清晰,表达流利,举止大方,可承担专业领域的教学任务;
5.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范围
《锅炉水处理剂技术条件》标准起草;该标准中关键指标的实际应用测试和实验室试验研究;该标准制定中相关课题研究;该标准制定的相关材料的编制;该标准颁布后宣贯培训;该标准相关技术交流与推广。
五、遴选程序
1.各相关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选(以下简称“申报人”),填写“《锅炉水处理剂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组起草专家遴选登记表”(见附件);
2.各相关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登记表》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签署审核意见,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3.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复核,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最终人选,如专家对申报人信息有疑议,申报人及所在单位有义务提供补充材料;
4.复核后,由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发文公告专家组名单。
六、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参与《锅炉水处理剂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组专家遴选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认真把好质量关。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 晨
电 话:010-59068836
邮 箱:sc883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5层
邮 编:100013
附件:《锅炉水处理剂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组起草专家遴选登记表
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2024年8月22日
【69】附件:《锅炉水处理剂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组起草专家遴选登记表.doc
【69】关于遴选能源领域行业标准《锅炉水处理剂技术条件》起草组人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