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阀门、没装安全阀的事故隐患,换来 30 万元罚款+ 一案双罚。这就是内蒙古赤峰一家氧化锌企业,最近被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一查一个准"的原因。
事情不大,但事出有因
2026 年 7 月 22 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五组在赤峰博大氧化锌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在用锅炉的蒸汽压力管道,没有安装安全阀。
往前倒 3 天——7 月 19 日,厂里停电,压力管道减压阀出故障。生产不能停,怎么办?操作工和负责人一合计,开启旁路管道截止阀、关掉减压阀前截止阀,先把生产撑住。
这一"省事",就是 3 天没修。等到 7 月 22 日巡查组进厂,故障减压阀依然没修好,旁路一开,涉事压力管道直接和锅炉分汽缸连通,而这段管道原本就没有装整定压力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安全阀——按《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第 4.4 条 b 项,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监管底线的"三条红线"
▸ 接到反馈,敖汉旗市场监管局立刻责令企业停用该段管道,不是"回头再说",是当场停。
▸ 市、旗两级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全程盯办整改,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技术专家"一对一"驻场指导,企业最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加装经校验合格的安全阀,才完成闭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拟对企业罚款 30 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一案双罚"。同时,纪检部门还要对监管履职情况倒查,失职渎职一并追责。
老板们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① "就开几天,应该没事吧?"——这是这起案例最典型的心理。只要旁路开启期间出一次超压,管道就是无防护运行,事故不会等你关阀门。
② "故障让设备厂家慢慢修就行。"——设备出了故障,企业不是被动等修,而是要立即停用、设置警示、限期整改,否则一旦被查,"故障没修"就是"明知故犯"。
③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口号。"——这次监管部门明确点出了这套机制。压力管道上少一个安全阀,按日管控就应当天发现,按周排查就当周闭环,没做到就是机制没落地。
"事小"从来不是借口,30 万罚款 + 一案双罚才只是行政处罚的起步价。安全阀缺一个,可以补;制度缺位出一次事故,补不回来。
END
来源,公众号“特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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