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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锅炉能效测试检验员 (GNY)考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23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TSG Z8002-202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我协会将于2023年4月举办锅炉能效测试检验员(GNY)(第一期、第二期)资格取证考试,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考科目时间、地点安排

1.第一期时间安排:

4月14日  09:00—11:00   闭卷

4月14日  14:30—16:30   开卷

2.第二期时间安排:

4月23日  09:00—11:00   闭卷

4月23日  14:30—16:30   开卷

3.考试地点:南京泰斯特无纸化测评中心

考点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18号浦口红星美凯龙金街A6门两侧扶梯上楼

二、考试流程与注意事项

请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提前至少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根据现场的安排和指引,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考试:

1.入场前信息采集:在考场门口设置的摄录设备前进行人脸信息拍照;

2.入场:按照考试指引与公布的考位号对号入座。应试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3.登录考试系统:落座后请立即在系统主页面输入“身份证号”进行登录,登录后详细核对“考生信息”界面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如信息有误或不能正常登录,现场告知监考人员;

4.阅读考试须知:请认真阅读考试须知,阅读完毕后,在规定时间点击“开始考试”;

5.答题:应试人员应关注考试界面左侧答题序号栏,分清题型要求,自查漏选漏答;关注考试界面右上角信息,掌控考试时间及已答题情况;答题过程中,请勿进行重启、关机、点击“暂离锁屏”等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操作;

6.交卷: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能交卷,答题完毕并检查确认后点击“交卷”,考试时间结束尚未交卷者,系统将默认“交卷”;

7.离场:交卷完成后,系统提示考试结束,向监考人员示意,经同意后,安静迅速的离开考场。

三、考试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与相关用品

1.准考证(禁止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

2.身份证原件;

3.开卷科目考试所用的法规标准(详见附件1)及统编教材,其他资料禁止带入考场。

四、其他说明

1.因考试地点为专用机考化考试基地,考点内无住宿条件,所以不再提供住宿酒店和交通路线指引;

2.为便于报考资料现场核验,报到地点选择在具备条件的酒店,请按时报到、参加讲解安排。报到地点和考试地点不在同一个位置,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两地距离的差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自主合理安排住宿位置;

3.为确保准时参加考试,不迟到。请应试人员提前熟悉住宿地点到考试地点的交通路线,避免因交通问题导致错过考试时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场将进行封闭管理,考点内无法提供中午休息的场地,建议应试人员上午完成考试后,根据下午考试时间,妥善解决中午休息安排并准备下午的考试;

4.如遇特殊突发情况,可能会调整考试地点,请务必按时报到,在报到时了解考试地点调整情况;

5.报到地点、实操考试时间等详见协字第【12】号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潇

电话:010-59068879

传真:010-59068839

 

附件:GNY考试参考法规清单。

 

 

 

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2023年3月22日



【23】GNY考试参考法规清单.docx

【23】关于锅炉能效测试检验员(GNY)考试的补充通知.pdf

【12】关于举办2023年锅炉能效测试检验员(GNY)考试的通知.pdf